根据《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发〔2023〕22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一批报废国有资产通过竞价方式公开处理。为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开、公平、公正,现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竞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
已到报废年限的计算机一批(详见附件1),存放于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28号1楼。
二、处置方式
本次报废资产采取一次性整体公开竞价处置方式,最终以报价高者得。竞得者按双方约定时间到存放点自提报废物品。
三、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废品回收公司,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竞价人须取得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6年6月9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二)竞价人在公告时间内将竞标报价函(附件2)和《工商营业执照》、符合要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报名时间内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送达或寄达我中心,或者以PDF格式通过邮件方式递交(以发邮件日期为准,收件邮箱地址:gdglbgs@gd.gov.cn)。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三)本批资产为报废资产,存在缺损,电子设备没有存储部件。资产搬运、拆解、销毁、运输等所有费用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四)公告期内收到的报价材料少于3家的,我中心有权决定终止本次竞价或重新组织竞价。竞价结果由我中心电话通知各竞价人。
(五)竞价人经办人可凭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2026年6月9日、10日上午10:00-12:00,到我中心查看报废资产情况。查看过程中应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服从现场管理,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由竞价人承担。
(六)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竞价安排进行调整,并对本公告相关事项作出解释。
联系人:常小姐,联系电话:020-87628590。
附件:1.报废资产清单
2.报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