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6〕16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205线兴宁径南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国道G205线兴宁市径南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梅市路〔2025〕161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兴宁市,路线走向总体呈东北往西南,路线全长约580m。该路段原排水系统不太合理,在强降雨情况下,涵洞口发生局部垮塌,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亟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二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60km。
(二)路基宽度16m,铺筑路面宽15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对K2611+900~K2612+480滑坡1处自然灾害二级风险点进行工程治理,主要内容为:新建排水工程、路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2611+910路堤左侧超挖回填土方后进行坡面防护。
(二)原则同意K2612+200路堤右侧回填土方后进行坡面防护。
(三)方案设计文件中的差、错、漏、缺等,应按咨询报告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修改完善,并消化吸收其他合理化建议。
五、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K2612+480~K2612+190段右侧新建梯形排水渠。
(二)原则同意K2612+190~K2612+030段右侧新建盖板排水明渠,GK0+025~GK0+170靠近军用国防光缆段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
(三)应明确梯形排水渠的施工范围。
(四)应按《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GDJT002-01-2024)的要求和咨询报告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排水设施设计,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对排水设施进行水文和水力验算。
(五)应完善坡面急流槽及检查踏步设计,分开设置。
六、交通安全设施
请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和咨询报告反馈意见,优化完善设计。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523.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16.69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135.46万元,核减建筑安装工程费74.04万元。核定方案设计概算387.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42.65万元。
八、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本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九、工程管理
(一)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和咨询报告反馈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并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同步更新本工程风险点处置情况、灾害发育程度等数据信息。
(三)请加强对县级公路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管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路段运行安全。
联系人:李京骏,电话:020-87624419。
附件:国道G205线兴宁市径南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