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6〕246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国道G321线封开江口大旺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肇庆市公路事务中心:
《肇庆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国道G321线封开江口大旺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肇公养〔2026〕34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封开县,起止桩号K247+110-K247+170,路线总长60m,2025年4月份以来受多轮连续强降雨,该路段右侧路基边坡出现了滑塌等灾害,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亟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一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60km/h。
(二)路基宽度20m,铺筑路面宽15m。
(三)行车道:双向四车道。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对K247+110-K247+170段自然灾害二级风险点进行工程治理,设计的主要内容为:削坡卸载,新建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人字形骨架、植草绿化及防排水设施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对K247+110-K247+170段右侧路堑边坡第1级坡清除浮土后采用客土喷播植草+主动防护网防护,第2级坡削坡卸载后采用人字形骨架+植草防护。
(二)原则同意对K247+110-K247+170段右侧路堑边坡右侧局部高陡崩塌清除浮土后采用客土植草进行防护。
五、排水工程
原则同意在K247+110-K247+170段右侧路堑边坡新建堑顶截水沟、平台截水沟、急流槽,设仰斜式排水管。
六、安全设施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补充修改完善《施工组织安全设施平面布置图》。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316.2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61.32万元。经审查,核减总投资85.63万元,其中核减建筑安装工程费61.00万元。核定概算总投资为230.6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00.32万元。
八、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本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九、工程管理
(一)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业内标准规范和本审查意见及咨询报告反馈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认真核实修改完善方案设计文件中的差、错、漏、缺等,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压实工程造价。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并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同步更新本工程风险点处置情况、灾害发育程度等数据信息。
(三)请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汛期公路巡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6〕762号)要求,加强对县级公路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管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路段运行安全。
(四)请你局组织市县交通公路部门认真学习落实《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灾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养函〔2025〕412号)等要求,发生公路灾毁后及时开展和上报方案设计。
联系人:李京骏,电话:020-87624419。
附件:国道G321线封开江口大旺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