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6〕121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43线龙川驳背至大江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关于审查省道S243线龙川驳背至大江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河路养〔2025〕65号)悉。经参考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出具的咨询报告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意见
省道S243线龙川驳背至大江段2004年完成最近次路面改造,路面技术状况符合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的实施条件。
二、工程规模与技术等级标准
工程位于河源市龙川县,总体呈由北往南走向。起点位于驳背,起点桩号K28+997,经红旗村、义都镇、中心村、新潭村、星光村、月乐塘村、枫深村,终于大江村,终点桩号K51+000,路线全长22.003km。
工程维持既有三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根据《2024年公路养护统计年报》,既有水泥/沥青路面结构类型,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具体技术标准如下:
(一)K31+175-K33+785段、K48+880-K51+000段共长4.73km,既有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7.5m,铺筑路面宽7/6.5m。
(二)K28+997-K31+175段、K33+785-K48+880段共长17.273km,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5/7.5m,铺筑路面宽7/6.5m。
横断面布置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规定,具体在下阶段确定。
原则同意对既有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5cm青混凝土面层、对既有沥青混凝土路面铣刨重铺4cm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方案设计应遵循环保、经济、合理的原则,充分利用既有路面结构,并确保对废旧路面材料进行规范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优先采用绿色低碳的循环再生技术。同时,综合统筹顺接路肩和桥梁高程,尽可能方便沿线交通流出行。
沿线桥梁主体完好,下阶段设计应对既有桥梁等构造物作必要检测,同时根据桥梁承载力验算确定加铺方案。
应按部、省有关规范标准,重新施划路面标线,下阶段设计可结合实际,局部完善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
下阶段施工图设计时,请核查路面加铺后的路侧护栏状况,对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应及时优化完善。
工程施工期间,应妥善组织交通疏导,保障途经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三、方案设计概算
方案设计概算按部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和省有关规定编制。上报方案设计概算3824.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3288.59万元。
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160.26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94.53万元。核定方案设计概算3664.58万元,其中建安费3194.06万元,平均每公里建安费约166.55万元(详见附件)。
四、资金筹措
可依规向省申请普通国省道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不足资金由地方自筹。
五、其他
请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工程招投标。
联系人:周宁,电话:020-87753920。
附件:省道S243线龙川驳背至大江段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