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6〕118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513线连平内莞腊树下至蓝州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513线连平内莞腊树下至蓝州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河路养〔2026〕4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连平县,路线总体呈东往西走向,起止桩号K16+070~K46+470,路线全长30.4km。受2025年汛期连续暴雨影响,该路段出现多处路堑滑坡、路基冲毁等灾害,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亟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三级公路(局部路段为四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30km(局部20km)。
(二)路基宽度6.5m,铺筑路面宽6m。
(三)行车道:双向两车道。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对K16+070~K46+470段的11个自然灾害二级风险点进行工程治理,设计主要内容为:新建路堑挡土墙、挂网锚喷、植草绿化及防排水工程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在K16+070~K16+110段右侧、K29+850~K29+890段右侧、K33+790~K33+830段右侧、K41+130~K41+170段右侧等4处路堑边坡清除浮土、新建路堑挡土墙后,坡面挂网喷混植生防护。
(二)原则同意方案设计在K18+753~K18+828段右侧、K18+823~K18+978段右侧、K18+993~K19+168段右侧、K29+735~K29+775段右侧等4处路堑边坡清除浮土、新建路堑挡土墙后,坡面挂网喷混植生防护。
(三)原则同意在K32+220~K32+260段右侧路堑边坡清除浮土、新建路堑挡土墙后,坡面挂网喷混植生调整为三维网植草防护。
(四)原则同意在K20+170~K20+430段右侧路堑边坡清除浮土、新建路堑挡土墙后,坡面挂网喷混植生调整为三维网植草防护。
(五)原则同意在K28+485~K28+515段右侧、K29+165~K29+315段右侧、K46+420~K46+470段右侧等3处路堑边坡清除浮土后,坡面挂网锚喷防护。
(六)方案设计文件中的差、错、漏、缺等,应按咨询报告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修改完善,并消化吸收其他合理化建议。
五、排水工程
(一)原则同意在K16+070~K16+110段右侧等11处路堑边坡堑底新建边沟。
(二)原则同意在K18+753~K18+828段右侧等6处路堑边坡新建堑顶截水沟。
(三)原则同意在K29+735~K29+775段右侧路堑边坡新建1道急流槽。检查踏步不应兼具急流槽功能,应修改完善。
(四)应按《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GDJT002-01-2024)的要求和咨询报告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排水设施设计,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对排水设施进行水文和水力验算。
六、安全设施
方案设计中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不规范,请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业内规范标准和咨询报告反馈意见,优化完善设计。
七、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推荐方案设计概算950.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75.07万元。经审查,核减概算275.76万元,核减建筑安装工程费184.16万元。核定概算为674.9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90.91万元。
八、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本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九、工程管理
(一)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及咨询报告反馈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并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同步更新本工程风险点处置情况、灾害发育程度等数据信息。
(三)请加强对县级公路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管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路段运行安全。
联系人:李京骏,电话:020-87624419。
附件:省道S513线连平内莞腊树下至蓝州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