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养函〔2025〕483号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省道S249线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审查意见
韶关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
报来《韶关市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审查省道S249线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韶交事中〔2025〕55号)悉。经现场核实并组织业内专业技术单位咨询综合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起止桩号K59+400-K103+880,路线全长44.480km。受2025年汛期连续强降雨影响,现状路况已一定程度影响途经车辆和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出行,亟需实施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技术等级标准
本工程维持既有三级公路技术等级标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一)设计时速30km/h。
(二)路基宽7.5m,水泥混凝土路面(局部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宽6.5m。
(三)行车道:双向二车道。
其余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要求。
三、主要工程内容
综合实施坡面清理与削坡卸载,新建路堑挡土墙、路肩挡土墙、钢花管注浆、抗滑桩、锚杆格梁、主动防护网、挂网喷锚支护、三维网植草防护、涵洞,重建路面、安全设施等。
四、路基工程
(一)原则同意K59+400-K59+580段左侧路基沉陷与塌陷灾害采用钢花管注浆微型桩。
(二)原则同意K78+669-K78+719段左侧、K78+772-K78+820段左侧两处路堑滑坡灾害采用削坡卸载后,采用新建堑底抗滑桩+坡面格梁锚杆及植草防护。应优化完善锚杆格梁设计。
(三)原则同意K88+806-K88+861段右侧路堑崩塌灾害削坡卸载后,采用新建堑底挡土墙+坡面格梁锚杆及植草进行防护。应优化完善锚杆格梁设计。
(四)原则同意K88+306-K88+322段右侧、K89+100-K89+106段右侧、K89+389-K89+404段右侧和K101+872-K101+887段右侧4处石质路堑边坡增设主动防护网。
(五)原则同意清除K86+167-K86+195段右侧路堑边坡危石,增设挂网锚喷防护。
(六)方案设计文件中的差、错、漏、缺等,应按咨询报告反馈意见认真核实修改完善,并消化吸收其他合理化建议。
五、路面工程
原则同意K59+300-K59+480段等6处因路基灾毁导致路面受损段重建沥青砼路面。具体路面结构型式为:4cm厚AC-13沥青砼上面层+5cm厚AC-20沥青砼下面层+22cm厚C30水泥砼面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级配碎石垫层。
六、排水工程
(一)应优化完善K78+669-K78+719段左侧、K78+772-K78+820段左侧和K88+806-K88+861段右侧3处路堑边坡平台排水沟设计,综合考虑排水需求和边坡整体稳定性等因素确定排水沟尺寸。
(二)应按《广东省公路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试行)》(GDJT002-01-2024)的要求,修改完善排水设施尺寸,结合水文资料、暴雨重现期、汇水面积等,对排水设施进行水文和水力验算。
(三)应优化完善K78+669-K78+719段左侧、K78+772-K78+820段左侧和K88+806-K88+861段右侧3处路堑边坡增设坡体深层排水管。
七、桥涵工程
(一)原则同意K59+460处重建1道圆管涵,孔径1m。
(二)原则同意K96+568处重建1道盖板涵,尺寸2×1.5m。
八、交通安全设施
(一)应优化完善重建路面段路面标线设计。
(二)应优化完善K88+846-K88+866右侧钢筋砼护栏设计。
(三)应按照部颁《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范(JTGH13-201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GB5768.4-2017)》等相关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施工交通组织设计。
九、方案设计概算
上报方案设计概算1108.4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926.51万元。经审查,核减方案设计概算77.95万元,其中核减建安费7.59万元;核定工程方案设计概算1030.45万元,其中建安费918.91万元。
十、资金来源
可依规据实向省申请本工程专项投资补助计划。其余差额资金,由地方自筹。
十一、工程管理
(一)请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本审查意见,参考《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害防治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广东省普通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方案设计编制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公养函〔2024〕486号),抓紧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把牢设计质量关。同时,尽快开展其他相关前期准备,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
(二)请组织建设单位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养业务协同平台干线公路养护系统》,同步准确录入工程基本概况、设计审(查)批和实施进展等数据信息,并通过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数据库》,补录本工程灾毁点(段)数据信息。
(三)请加强对县级公路部门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esball易世博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汛期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5〕49号)要求,督促管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障路段运行安全。
联系人:李京骏,电话:020-87624419。
附件:省道S249线乳源大桥至桂头段灾害防治和灾毁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概算审查表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