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航道通告〔2024〕63号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关于茂名辖区部分受损航标恢复使用的航道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茂名辖区部分受损航标已恢复,现启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鉴江3航道
茂湛高速公路鉴江特大桥
1.桥柱灯: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的桥柱灯。
2.甲类警示主标志: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的甲类警示主标志。
3.通航净高标尺: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右侧桥柱上的通航净高标尺。
二、袂花江2航道
(一)茂湛高速公路沙琅江大桥
1.桥柱灯: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的桥柱灯。
2.甲类警示主标志: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的甲类警示主标志。
3.通航净高标尺: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右侧桥柱上的通航净高标尺。
(二)包茂高速公路沙琅江大桥
桥柱灯: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的桥柱灯。
(三)包茂高速公路沙琅江匝道桥
桥柱灯:在大桥上、下行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的桥柱灯。
三、航标重新启用时间:自航道通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各项,请通过该水域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特此通告。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