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航道通告〔2024〕3号
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北江木棉河段[7#]浮标及施工浮标撤销的航道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北江木棉河段北江清礁项目已完成,撤销北江[7#]左侧面浮标及施工期临时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航标名称:北江[7#]左侧面浮标、北江清礁临时浮标。
二、航标位置:北江[7#]左侧面浮标:23 °12′ 55.8″N,112°48′31.3″E;北江清礁临时浮标:23 °12′37.5″N,112°48′26.1″E。
三、撤销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各项,请通过该水域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特此通告。
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