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中航道通告〔2024〕1号
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勒流街道勒北发展大道市政建设工程跨龙江涌桥施工的航道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龙江涌正在进行勒流街道勒北发展大道市政建设工程跨龙江涌桥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作业河段:龙江涌勒北桥上游约125m处河段。
二、临时助航标志设置情况
施工分阶段开展,航道部门将根据施工作业进度及施工水域通航条件变化情况合理调整临时助航标志:
(一)第一阶段(左岸侧临时围堰):在围堰外侧上、下游位置各设置1座左侧面标(共2座)。
(二)第二阶段(右岸侧临时围堰):在围堰外侧上、下游位置各设置1座右侧面标(共2座),同时撤除第一阶段2座左侧面标。
(三)第三阶段(上部结构吊装至完工):撤除右侧面标2座。
(四)施工期间,在施工位置上游150m右岸、下游100m左岸临河堤脚处各设置1座施工提示牌(共2座)。
以上设置的侧面标为不发光航标,采用杆型结构,标体高度为2m。
三、临时航标启用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临时标志撤销不另行发布航道通告。
上述各项,请通过该水域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特此通告。
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