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航道通告〔2024〕37号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石门大桥改扩建工程
石门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期部分助航标志撤销的航道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石门大桥旧桥改造工程施工进度,撤销部分航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撤销航标名称:左侧灯桩、右侧灯桩。
二、航标位置
(一)左侧灯桩: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石门大桥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栈桥16#墩的施工平台处。
(二)右侧灯桩: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石门大桥旧桥改造工程施工栈桥15#墩的施工平台处。
三、撤销时间:自航道通告发布之日起。
上述各项,请通过该水域船舶加强瞭望,注意识别,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特此通告。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