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次采购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
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含税等费用)。
二、服务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等标准对约10万页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将其转化为存储于磁盘、光盘、固态硬盘等载体,且可被计算机识别的数字图像或数字文本),同时提供1250套层架RFID 电子标签、2 万套普通RFID电子标签的供应及全量粘贴实施服务,确保标签粘贴规范、位置统一、数据可读可识。
详细内容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关键词1}和应急指挥中心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采购需求书》(附件)。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首次响应时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资质证明文件及服务方案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文件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关键词1}和应急指挥中心 17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荣秀,13129326126。
五、响应文件提交
请贵司于2026年4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广东省交通运输{关键词1}和应急指挥中心。报价文件一正两副,并附上报价文件电子版(存于移动存储设备中),电子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以及移动存储设备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包封应标明:报价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所报价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关键词1}和应急指挥中心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2026年)采购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