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评)〔2026〕179号
广东广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跨越增江、西福河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跨越增江、西福河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审核申请,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易世博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跨越增江、西福河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的审查意见
易世博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易世博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
改扩建工程跨越增江、西福河方案调整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补充评价的审查意见
该项目于2025年7月获《易世博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粤交许可(航评)〔2025〕353号)批复。因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建设单位部分调整建设方案。根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该工程的涉航参数调整如下:
广惠高速增江特大桥通航净高由13.9米调整为12.1米;广惠高速西福河特大桥通航净高由6.2米调整为5.0米。其余涉航参数均不变。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广州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余事项仍按《易世博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广州萝岗段及广惠高速公路惠州小金口至凌坑段改扩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粤交许可(航评)〔2025〕353号)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