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公施)〔2025〕703号
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初审报来你单位提出的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本次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同意你单位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潮州饶平(粤闽界)至汕头龙湖段改扩建工程先行工程(K2511+080~K2517+500)既有用地范围施工许可。
易世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