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是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广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执法力度,全力守护道路运输安全底线。
深圳
案例一:严查超越许可事项运输危险货物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简称"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在广深高速新桥出口处依法对一辆粤B号牌的重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装载的货物为沉铜剂(BA-HO)240升(20升/桶,12桶),沉铜剂(BA-NA)160升(20升/桶,8桶)。司机表示,该趟运输由深圳市鹏*物流有限公司安排,车上货物从惠州装载,运往深圳沙井。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核查,该车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经营许可证,司机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但司机现场出示的危险货物运单与实际的货物不一致。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检测机构对车载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报告显示:沉铜剂(BA-HO)既不属于危险货物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而沉铜剂(BA-NA)既属于危险货物也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8类危险货物,其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1760。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不包括运输编号为1760的危险货物,实际运输货物超出其运输经营范围。
调查询问中,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告知了不同类别危险货物对车辆配置、人员资质、应急流程的要求并不相同,运输危化品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按照道路运输证注明的经营范围合法合规运输,不得超越许可事项运输危险货物。
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深圳市鹏*物流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待补充调查后,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二:严查无证运输危险品行为
日前,执法支队南山大队在南山区月亮湾大道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皮卡车形迹可疑,该车车斗被塑料布刻意遮盖,隐约可见铁桶轮廓,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随即示意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查,该车车斗内装载着3个油桶,其中1个油桶内装有疑似柴油的油品。涉案车辆归属深圳市广*公司所有,司机潘某为该公司员工。
潘某表示其受公司安排,当日驾驶该车从后海某工地出发,运送约100升柴油前往前海某项目工地。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对货箱油桶内的疑似柴油进行抽样送检,剩余油品已交由相关部门妥善转运处置,确保现场无安全风险。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核查,涉事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车属公司深圳市广*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潘某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初步认为深圳市广*公司涉嫌实施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
特别提醒:建设工程机械可使用合法合规的专用小型配送、加油车。
珠海
案例一:严查电子运单违规行为
日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执法人员根据电子运单监测线索,对广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2026年1月20日,该公司所属粤C8****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二类危险货物甲烷从贵阳出发,原计划运至贵州某市,途中客户要求变更目的地为广西某市,但企业未按规定修改电子运单,导致行驶轨迹与电子运单内容严重不符。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执法人员责令企业改正,并对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图源:珠海交通
特别提醒:电子运单是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依据,运单内容与实际运输不符,不仅违反法规,更会在紧急情况下误导应急救援!
案例二:严查无押运员上路行为
近日,执法人员在经开区化联三路巡查时,发现粤C7****中型厢式货车装载易燃液体三防胶(3类危险货物),车上仅有驾驶员,未按规定配备押运员。
经调查,公司负责人承认该趟运输路途较短,于是抱有侥幸心理,未安排押运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公安交管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图源:珠海交通
特别提醒:押运员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应急处置的关键岗位,负责全程监护货物安全。无押运员上路,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险情,驾驶员将孤立无援,极易延误处置时机!
接下来,广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呼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请务必遵规守纪、合规经营,携手共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