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博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公众号
| 手机端
|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策文件 > 许可公告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航评)〔2026〕390号】

发布时间: 2026-07-02 18:30 来源:易世博
【打印】 -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评)〔2026〕39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你单位关于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江门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上报的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江门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易世博关于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江门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易世博

2026年7月2日


附件

易世博关于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江门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拟建500千伏线路工程位于江门市,自西向东依次跨越大同河(跨越3次)、端芬河、大同河(跨越2次)、斗山河、都斛河,工程具体位置详见表1。工程河段水流条件良好,河床、岸线稳定,工程选址满足规范等要求。

表1 拟建缆线跨越航道工程选址

序号

航道名称

塔基编号

河宽(米)

工程选址

1

大同河

2C121-2C122

50

位于大同河与端芬河汇流口上游约3.6千米处

2

2C123-2C125

(跨越2次)

70

位于大同河与端芬河汇流口上游约2.8千米处

3

50

位于大同河与端芬河汇流口上游约2.5千米处

4

端芬河

2C127-2C128

120

位于大同河与端芬河汇流口上游约450米处

5

大同河

2C129-2C130

100

位于大同河与端芬河汇流口下游约800米处

6

2C131-2C132

120

位于大同河与端芬河汇流口下游约2.0千米处

7

斗山河

2C138-2C139

100

位于大同河与斗山河汇流口上游约1.8千米处

8

都斛河

2C151-2C152

20

位于都斛河与斗山河汇流口下游约7.0千米处

9

2C172-2C173

40

位于东滘水闸上游约110米处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通航代表船型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等,工程所处大同河、端芬河、斗山河、都斛河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分别为内河Ⅶ级、内河Ⅸ级、内河Ⅵ级(通航200吨级海轮)、内河Ⅶ级。《500千伏华厦阳西电厂二期7、8号机组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江门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通航代表船型详见表2,代表船型选取合理。

表2 拟建缆线工程所选通航代表船型

序号

航道名称

航道规划技术等级

代表船型

船型尺度(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

1

大同河

内河Ⅶ级

50吨级货船

32.5×5.5×0.7

2

端芬河

内河Ⅸ级

20吨级货船

15.0×2.5×0.4

3

斗山河

内河Ⅵ级(通航200吨级海轮)

100吨级货船

45.0×5.5×1.0

200吨级海轮

40.0×8.0×2.0

4

都斛河

内河Ⅶ级

50吨级货船

32.5×5.5×0.7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提出:拟建线路跨越大同河、端芬河、斗山河、都斛河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分别选取2.04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2.04米、2.24米、2.34米,设计通航水位选取合理。

(三)通航净高

《航评报告》提出:拟建线路工程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范围内设计跨越档电缆垂弧最低点高程和设计通航净高详见表3,设计通航净高满足通航要求。

表3 拟建线路工程垂弧最低点高程与通航净高

序号

航道名称

塔基编号

跨越档电缆垂弧最低点高程(米)

设计通航净高(米)

1

大同河

2C121-2C122

22.64

20.60

2

2C123-2C125(跨越2次)

24.44

22.40

3

37.84

35.80

4

端芬河

2C127-2C128

34.84

32.80

5

大同河

2C129-2C130

23.34

21.30

6

2C131-2C132

20.94

18.90

7

斗山河

2C138-2C139

23.34

21.10

8

都斛河

2C151-2C152

27.08

24.74

9

2C172-2C173

29.94

27.60

(四)通航净宽

《航评报告》提出:拟建线路工程2C121-2C122、2C123-2C125、2C127-2C128、2C129-2C130、2C131-2C132、2C138-2C139、2C151-2C152、2C172-2C173档均采用一档跨越通航水域方案,缆线跨越档距分别为585米、641米、567米、580米、528米、514米、580米、480米,塔基均位于岸上,设计通航净宽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调整、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同时加强各项设施的管理,减少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珠江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珠江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澳门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