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施)〔2025〕634号
广东自来水专业建安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东乡水厂原水供水管抢险迁改工程穿越大石水道施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东乡水厂原水供水管抢险迁改工程穿越大石水道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及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组织项目施工,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esball易世博关于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东乡水厂原水供水管抢险迁改工程穿越大石水道施工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esball易世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esball易世博关于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东乡水厂原水供水管抢险迁改工程穿越大石水道施工
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东乡水厂原水供水管抢险迁改工程穿越大石水道施工项目于东晓南路—广州南站连接线南段工程跨大石水道桥下游约32米处穿越大石水道,工程所涉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四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建管道施工,主要采用预先成槽沉管法施工。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主要分六阶段施工,第一阶段右半段管槽开挖及整平,采用单向通航,预留船舶通航水域宽度为45米;第二阶段左半段管槽开挖及整平,采用单向通航,预留船舶通航水域宽度为45米;第三阶段沉管施工,采用封航作业;第四阶段左半段管槽回填,采用单向通航,预留船舶通航水域宽度为45米;第五阶段右半段管槽回填,采用单向通航,预留船舶通航水域宽度为45米;第六阶段接岸段围堰施工,靠河道侧均采用围堰挡水,基本不占用水域,不影响河道原通航水域。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及警示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及工程所涉航道现状航标配布情况,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第一、二、四、五阶段各设置侧面浮标6座(利用上游在建桥梁施工期侧面浮标4座,增设工程侧面浮标2座)、禁止会船标志2座、施工提示牌2座;第三阶段设置禁止通行信号标2座、施工提示牌2座;第六阶段调整侧面浮标2座,设置施工提示牌2座。
(二)航标设置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严格按照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方案设置助航标志和警示标志,并根据施工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同时加强标志维护管理,施工期间应控制施工区域灯光,避免施工区域灯光与航标产生混淆。
(三)施工期间禁止在航道抛弃废渣、废水等废弃物。
(四)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确保恢复至施工前航道通航条件。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要求
(一)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对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你公司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报告广州航道事务中心。
(二)你公司要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管意见和广州航道事务中心技术核查意见,及时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施工作业期间,你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要求,保障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