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港澳)〔2025〕541号
信德中旅船务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宇航二〇一一"轮从事深圳机场码头-澳门外港客运码头港澳航线水路旅客运输的申请收悉。经审查,你司提交的申请符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深圳机场码头-澳门外港客运码头港澳航线水路旅客运输。
二、同意你司"宇航二〇一一"轮(695总吨、载客位388位、总功率9280kw)从事深圳机场码头-澳门外港客运码头港澳航线旅客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2个月,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计。
三、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四、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五、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资质动态保持;加强与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的对接协调,强化信息互通和业务协同,合力做好监管工作。
易世博
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