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标)〔2025〕38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你单位关于佛山供电局输电线路220kv都良线#45-#46跨顺德水道等5处跨河电缆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报送的佛山供电局输电线路220kv都良线#45-#46跨顺德水道等5处跨河电缆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依法依规组织项目实施,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 esball易世博关于佛山供电局输电线路220kv都良线#45-#46跨顺德水道等5处跨河电缆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审查意见
esball易世博
2025年8月8日
附件:
易世博关于佛山供电局输电线路220kv都良线#45-#46跨顺德水道等5处跨河电缆营运期专用航标设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设置佛山供电局输电线路220kv都良线#45-#46跨顺德水道等5处跨河电缆营运期专用航标。项目建成于上世纪80-9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皆无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手续。项目分别于佛山市顺德区三善大桥下游约980米处跨越顺德水道,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Ⅱ级、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三级;于佛山市顺德区碧桂园大桥上游约30米处和南海区武广、贵广铁路桥上游65米处跨越陈村水道,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Ⅲ级、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三级;于佛山市南海区广珠西桥(东平)上游约80米处跨越东平水道,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Ⅱ级、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二级;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芦苞涌下游4.6km处跨越芦苞涌,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内河Ⅵ级、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七级。经核,5处跨河电缆通航净高满足所涉航道发展规划等级通航净高要求。营运期专用航标具体设置如下:
(一)220kv都良线#45-#46跨越顺德水道
在架空线路轴线左岸上下游约205m、右岸上游约330m、右岸下游约215m适当位置各设置管线标1座,共4座。管线标标牌与河岸垂直,标高5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下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定光灯1盏,左岸灯质为绿色定光,右岸灯质为红色定光。
(二)220kv雷都线#76-#77跨越陈村水道
在架空线路轴线两岸上下游约195m处适当位置各设置管线标1座,共4座。管线标标牌与河岸垂直,标高5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下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定光灯1盏,左岸灯质为绿色定光,右岸灯质为红色定光。
(三)220kv雷都线#43-#44跨越陈村水道
在架空线路轴线左岸上游约80m、右岸上游约150m适当位置各设置管线标1座,共2座。管线标标牌与河岸垂直,标高5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下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定光灯1盏,左岸灯质为绿色定光,右岸灯质为红色定光。
(四)220kv雷都线#38-#39跨越东平水道
在架空线路轴线两岸上游约245m、左岸下游约160m、右岸下游约175m适当位置各设置管线标1座,共4座。管线标标牌与河岸垂直,标高5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下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定光灯1盏,左岸灯质为绿色定光,右岸灯质为红色定光。
(五)500kv玉东甲乙线#140-#141跨越芦苞涌
在架空线路轴线两岸各设置管线标1座,共2座。管线标标牌与河岸平行,标高5m,标身为两根红白色相间斜纹的钢管立柱,两根立柱上端安装尖端朝下的等边三角形空心标牌一块,标牌上部写“架空管线”,标牌颜色为白色、黑边、黑字,标牌的三个顶端各设置定光灯1盏,左岸灯质为绿色定光,右岸灯质为红色定光。
二、航标设置技术要求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三、专用航标设置完成后,须向粤中航道事务中心申请复核检测,经检测合格并发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四、你单位要落实专用航标维护管理责任。专用航标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维护管理,确保航标处于正常技术状态。你单位若委托他人设置或者维护专用航标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15日内向粤中航道事务中心备案,并按规定向粤中航道事务中心报送专用航标维护记录和统计报表。
五、专用标志设置后,如需调整,须按规定重新办理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