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26〕225号
易世博关于公布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6〕258号)、《易世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建字〔2026〕17号)有关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2025年度广东省在建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行为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等从业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并按规定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现将公示无异议并经审定后的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易世博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要求落实好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工作。
二、为便于新旧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衔接,自2026年5月25日0时起,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用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在此时间之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项目仍应用2024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三、无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单位可延续使用其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为C、D级的除外),但在递交资审文件(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时为投标文件)时承诺使用AA或A级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照2024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2024年度的使用次数,使用次数按《易世博关于进一步贯彻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14〕564号)的要求执行。
四、为规范信用等级使用管理,各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除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信用等级使用情况公开外,须公示所有承诺使用AA、A级投标人的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如发现投标人承诺使用次数与实际使用次数不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
五、施工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未参与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但因其存在其他失信行为,对该单位信用等级事宜明确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我厅公布2026年度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之日期间,该单位在参与广东省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时,其信用等级先按招标文件中信用等级确定原则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在此基础上再降低一级信用等级对待。
六、各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从业单位的信用管理,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在招投标工作和项目日常管理过程中,安排专人做好从业单位的信誉情况台账工作,并加强信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如实、客观、公正地记录和评价从业单位信用情况。同时做好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对符合信用等级动态降级条件的从业单位应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蔡晗,020-83834904。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行为信用评价结果
2.2025年度广东省水运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易世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