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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博关于征集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1-04 11:30 来源:易世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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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质管字〔2025〕277号

易世博关于征集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23〕64号)和《易世博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交〔2025〕7号)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水平,我厅决定向全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征集202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在建和2025年完工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二、征集条件

申报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的项目应认真开展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并在平安工地建设过程中实施了特色鲜明、务实管用、成效显著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创新措施,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在落实责任体系的创新举措,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有效做法,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创新实践和技术成果,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经验,推广智慧工地与智慧安全管理的典型做法,以及其他创新性、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的特色经验做法等。同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025年度项目历次评估结果得分均在90分以上;

2.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3.建设项目年度完成实体工作量10%以上且累计完成项目实体工作量50%以上;

4.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组织得力、经验突出,开工以来未发生过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5年度未发生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5.参与2025年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监督检查的项目,其综合评价在较好及以上。

三、征集程序

(一)案例申报

对符合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征集条件的项目,按自愿的原则,以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统一填写《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四份,报工程所属推荐单位,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佐证资料(电子文档)。其中,《申报表》中的主要参建单位应按以下原则填报:

1.主要监理单位按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和年度建设评估情况等综合排序确定,数量不超过项目监理单位总数的40%,且不少于1家。

2.主要施工单位按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和年度建设评估情况等综合排序确定,数量不超过项目施工单位总数的40%,且不少于1家,原则上应为公路水运项目主体工程参建单位。

(二)案例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省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2025年度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省航道事务中心负责全省航道工程项目申报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

2.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其投资建设或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申报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

3.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申报典型案例的推荐工作。

各推荐单位应结合项目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和评估情况,对自愿申报2025年度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的建设项目进行符合性情况审核,择优向我厅推荐,并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应佐证资料报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含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案例遴选

我厅将组织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对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复核,并按照审核复核结果,结合日常、专项和综合监督检查及平时掌握情况,组织对申报典型案例进行综合评审。案例遴选标准按照《易世博关于发布<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评估标准>的通知》(粤交质管字〔2025〕212号)文件和本通知明确的征集条件等执行。

五、成果应用

(一)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纳入我省2025年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评价内容。

(二)对入选典型案例的建设项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上级管理单位可在职责范围内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对其实行差别化监管,作为推荐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面相关奖项重要参考等。

(三)我厅将组织开展省级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经验宣讲、结对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平安工地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助力我省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深入开展。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将其作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平安工地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案例征集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材料弄虚作假或者因重大事故隐患引发舆情等不良后果的,对相关案例予以撤销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初审把关,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确保推荐案例的满足征集条件。

(三)自愿申请并最终被遴选为2025年度省级平安工地典型案例的建设项目,应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平安工地建设经验宣讲、结对交流等活动。

联 系 人:厅工程质量管理处,朱英朝,020-83706907;

省交通质量事务中心,樊振阳020-36603928;

电子邮箱:zlzx_jdswb@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399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

邮编:510420。

附件: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典型案例申报表


易世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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