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1′39.7″N
113°30′01.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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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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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禁止会船灯艇 |
HF6.7-B1型灯艇 |
22°41′52.4″N 113°29′35.4″E |
不发光 |
四、注意事项
(一)通航期间洪奇沥大桥施工水域禁止会船。
(二)凡航经该水域的船舶须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航标变化情况,按航标标示的通航孔慢速、谨慎驾驶。
上述各项,请各单位转所属船舶、排筏知照,以策安全。
附件:省道S111线洪奇沥大桥拆除重建应急工程桥梁恢复
通航临时助航标志配布示意图
广东省南沙航道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