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道通〔2017〕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横门东水道中山市东部外环高速公路工程钻探施工和航道安全,拟设施工临时助航标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地点:横门东水道12号标附近水域
二、施工船舶:粤河源货2209
三、施工方式:钻探
四、施工临时助航标志设置:钻探施工作业分阶段实施,在每阶段钻探施工作业水域靠航道一侧上、下游各设置施工临时助航标志1座。
(一)第一阶段(计划工期9天):工程位于靠航道北侧进行地质钻探时,2座施工临时助航标志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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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经纬度位置 |
标体形状 |
顶标 |
标体 颜色 |
灯色 |
闪光 周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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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面标 |
N22°35′12.63″ E113°34′26.91″ |
装有顶标 的柱形浮标 |
单个 绿色锥形 |
绿色 |
绿光 |
单闪 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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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面标 |
N22°35′17.97″ E113°34′45.29″ |
装有顶标 的柱形浮标 |
单个 绿色锥形 |
绿色 |
绿光 |
单闪 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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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阶段施工期间原横门东水道12#航标停用。本阶段完工后撤销该阶段所设施工助航标志,并恢复12#航标正常发光,然后开展第二阶段钻探作业。
(二)第二阶段(计划工期9天),工程位于航道南侧进行地质钻探时,2座施工临时助航标志设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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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航标概位 |
形状 |
顶标 |
标体 颜色 |
灯色 |
闪光 周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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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标 (海上作业区) |
N22°35′01.57″ |
装有顶标 的柱形浮标 |
单个 "×"形 |
黄色 |
黄光 |
莫尔斯 信号"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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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标 (海上作业区) |
N22°35′05.79″ |
装有顶标 的柱形浮标 |
单个 "×"形 |
黄色 |
黄光 |
莫尔斯 信号"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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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阶段完工后,撤销该阶段所设施工助航标志。
五、启用日期: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17日止。工程施工提前或延迟,不再另行通告。
六、注意事项:航经该作业水域的船舶,应密切注意了望,慢速通过。
以上各节,请转所属船舶、排筏知照,以策安全。
广东省中山航道局
2017年8月23日